在古代,十二时辰制被广泛使用,从西周时期就开始了。汉代将这些时辰分别命名为夜半、鸡鸣、平旦、日出、食时、隅中、日中、日昳、晡时、日入、黄昏、人定。这些时辰以十二地支来表示,如夜半对应子时,即23点至1点;鸡鸣对应丑时,即1点至3点。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时辰逐渐被更细化,形成了二十四时辰制,每个时辰又被分为初、正两部分。
此外,古代还有十时辰制,其名称包括朝、禺、中、晡、夕,以及甲、乙、丙、丁、戊等,用于表示一天中的不同时段。人们按更击鼓报时,每更分为五点,相当于现代的两个小时,因此每点只有24分钟。五时辰制则包括晨明、朏明、旦明、蚤食、宴食、隅中、正中、少还、铺时、大还、高舂、下舂、县东、黄昏、定昏等名称。
百刻制是另一种古代时间计量方式,它将昼夜分为一百刻,起源于商代,后经过多次调整,直至明末欧洲天文学知识传入,才最终确定为正式的制度。这种百刻制的划分可能与漏刻的使用有关。
古代时间的划分并不具备严格的时间意义,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常用一些特定的名称来描述时间。例如,日出时称为旦、早、朝、晨,日入时称为夕、暮、晚。太阳正中时被称为日中、正午、亭午,将近日中时称为隅中,偏西时则称为昃、日昳。黄昏后是人定,人定后是夜半,夜半后是鸡鸣,鸡鸣后是昧旦、平明,这些都是天已亮的时间。古人通常在日出后隅中前用餐,这段时间称为食时或早食,晚餐则在日昃后日入前,这段时间称为晡时。
这些古代的时间划分方式,不仅反映了古人对时间的理解,也体现了他们生活中的种种习惯和习俗。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时间划分方式逐渐被现代的小时、分钟所替代,但它们仍然在一些文化中保留着,成为人们了解古代生活方式的一个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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