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事业编制,其实是指下面负责与收益相关的机构、央企、国企等单位的国家在编工作人员,如水电媒、通信、旅游、电视电台等,是国家放在这些机构的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和普通员工。机构没有权限动在编人员,在编是一种国家直接聘请的用工方式,这就是以往大家说的“国家工”,特指在编人员的身份。同时有另外一条线的编制,大部分人知道的公务员编制。这部分属于不牵涉收益的国家经费支出体系,如部门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各类部、厅、局等不参与市场运营与创收体系。一进一出的事业编制和公务员编制,再加上编制,一进二出三条线的编制组成了及地方的国家工作人员名册,在册者称为在编,不采用市场化合同聘用,属于国家经费支出人力成本部分,也是整个国家管理的所有人员所在。问题中的关于电视台事业编制,其实自从1999年改革后,新入职的员工,除非特殊人才招聘及有在编干部退休让出编制,否则一律采用合同聘用的方式,就是大家常说的台聘。在台聘下面还有频道聘、栏目聘等用工方式,但三者都属于雇用合同聘请方式,入职者为乙方,甲方一般是台或频道或栏目以xxx公司(台、频道、栏目这些是不能成为公司的,必须注册有Xxx“公司”或“集团”的市场实体用人,与普通市场公司性质一样)与入职者签订合同。分辨方式很简单,看签订的合同以及社保与医保等购买的机构名称是否xxx、xxx台、xxx局等,如是则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而如果甲方的名称是xxx公司、xxx集团的,多是合同聘用,属于机构自己聘请的工作人员,与编制及“国家机构工作人员”等身份无关,等于较大型的演出公司及经纪公司签订的用人合同,遇到市场萎缩及收入不佳时,一般裁员的顺序是先去掉频道签的,还要裁就再去掉台聘的,如果还是养不起,才向要求缩减事业编制内人员,但在编人员一般不会被裁,只会流向其它有空位的事业单位,就是很多人常说的难进难出,其实只是指编制内人员,非指合同聘用,台有权自己请人与解雇人。另外关于电视台电台,还有一种用工方式是不跟这两种情况的,属于电视电台希望纳入短期合作的高端人才,不按常规工作人员用工方式解决的,如电视台电台与演员歌手等社会名人或行业翘楚等演出、主持、表演的合作合同,这类合同一般不负责任何社保医疗的购买等,但支付的薪酬比较高。还有就是实习生、临时活动用人、高校培养计划用人等,这些一般不签或签临时合同,但基本不怎么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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