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的程序为: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经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再报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批准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证书编码方案和填写格式要求统一办理!
第一步,申请人(劳动者)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报名,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申办高级),本人从事该工种的证明材料;
第二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三步,《四川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个人/机构)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
第四步,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取试卷,并组织考证员实施考核鉴定;
第五步,《颁证审批意见表》和成绩单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批;
第六步,给鉴定合格者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纲要》
(一)指导方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加快人才发展机制改革和创新,扩大对外开放,开发利用国内国际两种人才资源,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人才发展的指导方针是: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
服务发展。把服务科学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科学发展目标确定人才队伍建设任务,根据科学发展需要制定人才措施,用科学发展成果检验人才工作成效。
人才优先。确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充分发挥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