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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不去鉴定能赔偿吗
2024-12-10 16:16:44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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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后不做鉴定的,可以获得治疗伤病实际花销费用的赔偿,但是无法获得根据伤残等级给予的,诸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之类的赔偿。工伤不鉴定可以根据工伤认定结果要求赔偿。
拓展:
1、工伤认定后的赔偿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工伤认定没有伤残等级的享受以下待遇: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食宿费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性治疗的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6)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7)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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