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吸水口的设计和设置必须符合一系列的规范和要求,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可靠地提供足够的水源。以下是关键要求的详细说明:
1. 吸水高度:消防水池应配备取水口(井),并且吸水高度不应超过6.0米。
2. 取水口与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取水口(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5米。
3. 取水口与危险品的隔离距离:取水口(井)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构筑物的距离应不小于40米;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应不小于60米,除非采取了防止辐射热保护措施,此时可为40米。
4.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设计持续供水时间内的消防用水量需求。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灾中能够连续补水以满足消防用水量时,有效容积应大于或等于50立方米(仅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情况下);在其他情况下,有效容积应大于或等于100立方米。
5. 出水和排水设计: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确保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充分利用,并且应设置连通管以保持最低有效水位,其管径应能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要求。
6. 吸水管路规格:消防水泵吸水管的直径小于DN250时,其流速宜为1.0米/秒至1.2米/秒;直径大于DN250时,宜为1.2米/秒至1.6米/秒。
7. 吸水管的布置:吸水管布置应避免形成气囊,以确保水流畅通无阻。
8. 吸水管的阀门配置: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上应安装明杆闸阀或带自锁装置的蝶阀;当管径超过DN300时,宜设置电动阀门。
9. 吸水管的保护高度:当使用旋流防止器时,吸水管喇叭口在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下的淹没深度不应小于200毫米。
10. 吸水管的穿越处理:消防水泵的吸水管、出水管道穿越外墙时,应采用防水套管。
这些要求的遵守确保了消防吸水口在紧急情况下的高效和安全性,为消防系统提供可靠的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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