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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疫通通行证办理条件
2024-12-10 15:38:51 责编:小OO
文档

办理条件如下:办理电子应急通行证的企业(个人)向所属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
办理方式:需办理电子应急通行证的企业(个人)向所属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区(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谁核准、谁发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审核符合办理要求后,将人员信息录入平台,申办成功后申请人员可登录微信“蓉疫通”小程序,即可展示电子应急通行证。
蓉疫通申请方法:
1.首先在手机桌面上打开微信APP。
2.然后在首页上面,点击搜索防疫专区。
3.接着在防疫专区界面里,点击蓉疫通。
4.在蓉疫通申请界面里,可以看到只有满足条件的人员才能申请蓉疫通。蓉疫通是成都市应对极端条件下新冠肺炎疫情城市静态管理人员电子应急通行证小程序。
蓉疫通通行证的办理对象分别是:
1、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气、燃油、通信、环卫、基本生活物资供应等公共服务类行业和重要企业、重大项目工作人员。
2、保障市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药店、医疗机构、配送和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人员。参加防疫工作和紧急诊疗的医疗医护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
3、需要注意,禁止向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初筛阳性、密接次密接、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以及健康码状态异常等各类管控对象、风险人员发放应急通行证,禁止滥发、转让、倒卖电子通行证。
9月1日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情况下人员电子应急通行证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级部门、区(市)县根据本行业领域在全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情况下保障城市运转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 向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市民发放《成都市疫情防控电子应急通行证》(“蓉疫通”)。同时禁止向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初筛阳性、密接次密接、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以及健康码状态异常等各类管控对象、风险人员发放应急通行证,禁止滥发、转让、倒卖电子通行证。青白江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大邑县根据本辖区疫情防控形势评估情况,加强电子应急通行证的发放、停用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
第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门规定并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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