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就是查询档案中的出生年月日和参加工作的时间。如果办理退休人员,参加工作的出生年月日,与证件上的不相符,那么会以档案中的年月日为准。比如说,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是10月10日,档案中是8月10日(阳历、阴历之分),那么恭喜你,你将提前两个月退休。
2.其次,查询兵龄,下乡的审核表。随着社保制度的不断完善,兵龄和下乡的时间段,都算做视同缴费年限。这样一来,就需要在原始档案中进行核对,也是参军和下乡的唯一证明。
3.最后,就是特殊工种。在高危、高空、井下、有毒有害气体岗位工作满10年以上,就被认定为特殊工种。在这里需要注意,不仅要查询特殊工种工作年限,还要按月查询工资单,才能被认定特殊岗位退休。
一.人社局的工作职责是:
1、宣传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
2、依法对全县公务员进行综合管理;
3、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资制度改革;
4、统筹管理城乡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就业、再就业工作;
5、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开展人才智力培训引进和职业介绍服务;
6、综合管理全县社会保险工作;
7、负责劳动争议处理和社会保障监察等工作;
8、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
9、完成安排的其他任务。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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