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有以下:
1、危害国家政权的巩固和防御能力;
2、影响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
3、损害国家在对外活动中的政治、经济利益:
4、影响国家领导人、外国要员的安全;
5、妨害国家重要的安全保卫工作;
6、使保护国家秘密的措施可靠性降低或者失效;
7、削弱国家的经济、科技实力;使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失去保障。
国家秘密必须具备的三个要素
(1)实质要素,即关系和利益,也是国家秘密的本质属性,是国家秘密区别于其他秘密的关键所在。
(2)程序要素,即依照法定程序确定。“法定程序”由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密依据、权限、方法和步骤构成。
(3)时空要素,即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
国家秘密的密级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级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和利益遭受损失。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30年,机密级不超过20年,秘密级不超过10年。长期关系和利益的国家秘密事项,保密期限也可确定为长期。
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
根据保密法规定,下列涉及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下列涉及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九条 下列涉及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第十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和利益遭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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