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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简易计税
2024-12-10 15:15:53 责编:小OO
文档

甲供材简易计税: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没有具体格式,此项资料是《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1版)》2.2.5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中要求的必报材料。
“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材料,总局文件未明确提及,现在仍然按照《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1版)》2.2.5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执行。
国、地合并以后,通过网上自助就可以完成报备,一般来说,网上办税系统已经把所有具备简易征收的各种条件都标明了,纳税人根据系统罗列的条件,选择符合自身的条款,上传相关合同、协议书,即可完成报备。
首先应该知道,是否执行简易计税方试由甲方选定或双方协商约定,文件说甲供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法。意味着也可以不选择。只能说甲供具备选择简易计税法的条件。
1、甲方提供或清包工,均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法,前提是甲方也同意。
2、总包与分包之间采用什么计税方式,由双方协商而定,与总包对于甲方结算使用的计税方式不相干。
3、总包提供给分包材料计税方式双方议定,可以两种计税方式可以选择。但总包使用一般计税法方具备抵扣条件,总包使用简易计税法则不能抵扣。
4、分包使用简易计税法,总包不能抵扣,但不影响对于甲方按照一般计税法结算。
清包工主要是指广大的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较少,其作为总承包企业和专业分包企业的上游供应商,如果也按照11%的税率征收,其税负过高,也会通过税负转嫁效应传递给建筑业产业链下游企业,不利于建筑业企业的健康发展。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清包工程也叫包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找装饰公司或装修队伍来施工的一种工程承包方式。 讲白了甲供工程和清包工程 就是同一回事,都是只做清工就可以。
根据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税总局颁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相关规定,的计税方法有两种,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税率分别是11%和3%,一般计税方法进项可以抵扣,简易计税方法。
法律依据
《营业税改征试点实施办法》
第五十一条 营业税改征的,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
第五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适用零税率的应税行为,应当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第五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专用的购买方开具专用,并在专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专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规定的应税行为。
第五十四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购买方索取专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第五十五条 纳税人的征收管理,按照本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现行征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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