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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款需要开吗
2024-12-10 15:15:59 责编:小OO
文档


赔偿款一般不需要开。需方因供方未履行经济合同而收取违约金,显然不属于应税行为,不准开具,供方也就不需要取得,凭借经济合同、收据等证明材料即可税前全额扣除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它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加工企业加工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通过协商收到的补偿金,不是因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不属于开具的范围,因此不可开具。
一、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转交给购买方的。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性基金,由或者省级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二、作废重开是否要交税
已经作废的不计算开票额、收入和额,重开的要计算开票额、收入和额.至于要不要交税,根据以下几点判断,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那么重开后,本季度收入是否超过9万。如果季度收入超过9万而不足超过30万,应按3%全额交纳及城建税,的7%;如果季度收入超过30万,应按3%全额交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办法》第十九条所称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是指下列情况:
(一)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
(二)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转交给购买方的。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性基金,由或者省级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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