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由什么组成
2024-12-10 15:19:19 责编:小OO
文档

委员会由公务委员及公众委员组成。副、季建业任委员会主任,常委、常务副郑泽光,副陆冰,副、市徐锦辉任委员会副主任。城市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城市治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局,许卫宁兼任办公室主任。另外,城市治理委员会公众委员将以公开征集及评选的方式产生。
一、公众委员的资格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熟悉南京情况,了解城市规划、建设或管理方面的基本常识,具有南京户籍或在南京实际居住5年以上;
(三)关心本市城市治理工作,敢于坚持真理,自愿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且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五)能够自觉遵守市城治委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能够保证参加市城治委的各项会议等活动;
(六)专家代表应当在其专业领域具备较高水平的理论研究或实践成果。
二、公众委员的推选程序和报名办法
(一)符合聘任资格条件的公民,由其所在单位书面推荐报市城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治办);市民代表,可由所在街道、社区、业委会等单位推荐;
(二)市城治办将材料汇总后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遴选。经市按照界别公平分配的原则遴选后,由市颁发聘书,聘为委员;其名单在市局网站以及本市主要媒体上公布;
(三)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4月15日。推选表可在南京市城市管理局领取,也可在南京市城市管理局网站下载,请将推选表按要求填好后送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公众联络处。
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条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省、自治区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