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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贷款
2024-12-10 15:19:44 责编:小OO
文档


购买首套住房基准贷款额度为70万元,购买二套住房基准贷款额度为50万元,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商品房的,上浮后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77万元和55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高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武汉市令第310号)相关规定,规范和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武汉地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含本等级,下同)绿色建筑商品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基准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1.1倍。
当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基准贷款额度为70万元,购买二套住房基准贷款额度为50万元,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商品房的,上浮后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77万元和55万元。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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