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一、办准生证具体程序如下:
1、男女双方持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者村委会或者本单位开具无子女证明信。
2、男方到乡级计生办或者盖章。
3、男方然后再到县计生办或者区计生办盖章. (先咨询乡级计生办或者计生办是否需要,各地情况不一)
4、持盖最高行政级别计生办章的男方证明信连同女方的无子女证明信以及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到女方户籍处事处或者乡级计生办就可以办理准生证了。 最后宝宝出生后接生医院会给孩子办理出医学证明,拿着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男女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就可以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了,户口可以随便报在男女任何一方。
二、办理出生证明注意事项如下: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先要起好宝宝的名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六条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各级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乡、民族乡、镇的和城市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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