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身份证的地方叫或者派出所。申领居民身份证需要到居民所常居地区的、分局、行政派出所等官方授权受理机关申请。
如果是在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去居住地机关指定异地受理点办理,需要户口簿和居住证。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当事人可以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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