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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买不买五险一金
2024-12-10 15:59:14 责编:小OO
文档

买,但是有五险,没有一金。
目前三支一扶是缴纳社会保险的,但没有住房公积金,也就是说有五险但没有一金。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会发放一定的工作生活补贴并参加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会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按月进行发放。
三支一扶”人员在农村基层志愿服务期为2周年,服务期满后有关的落实,关系到“三支一扶”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梳理已出台的各项优惠,结合当地的实际,切实把各项落到实处。
“三支一扶”具体如下:
(一)落实接收安置。各级门尤其是县级门要及时落实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的安置单位。愿意留基层原服务单位就业的,由县级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接收安置手续。县级机构编制部门要预留好安置“三支一扶”人员所需编制,为他们扎根农村、服务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为了稳定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促使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扎根基层”,服务期满后安置在基层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人员,安置后最少应在接收单位服务满2年,方可调离接收单位,继续学习深造、辞职离职以及通过公开招考进入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
(二)落实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定向考录(招聘)。各地要认真落实《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录用工作的意见》(发_2014_61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发_2009_42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从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中定向考录公务员和优先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每年拿出乡镇公务员考录计划20%以上的岗位面向“三支一扶”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每年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拿出10-15%的岗位面向“三支一扶”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三支一扶”人员的报名费和体检费。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规定的支医人员,由服务地相应医疗机构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帮助办理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手续,确保他们能顺利参加考试。
(三)鼓励自主创业。各地要将有创业意愿的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及时纳入本地“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计划”、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等,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自主创业的“三支一扶”人员,除国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有关;已办理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服务期满人员,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上述具体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促进自主择业。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人员,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为其免费提供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其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实现灵活就业的服务期满人员,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
(五)支持继续学习深造。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六)引导成才成长。“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服务期间符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在今后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时,其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可计入专业技术任职年限,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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