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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生育津贴网上申报流程
2024-12-10 16:04:50 责编:小OO
文档

在本市依法缴纳医疗保险的各参保单位,其职工符合计划生育和生育津贴享受条件的,所在单位可以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为职工申领生育津贴。
1、输入单位账户和密码;
2、综合申报;
3、生育津贴网上申报;
4、生育网申银行账号维护;
5、生育津贴网上申报;
6、阅读生育津贴网上申报须知;
7、选择未核算记录;
8、核算;
9、选择已核算记录;
10、提交审核;
11、社保经办机构将在单位提交审核后的30天内对符合规定的申请计发生育津贴。
其它事项
(一)各单位在网上申报时,应认真核查生育职工是否符合计划生育和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申报不实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为确保生育津贴及时发放,各单位应按月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当月拨付待遇时单位未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该单位生育职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三)已经在青岛办理社保卡的生育职工,其生育津贴默认发放至其社保卡金融账户中,如特殊情况需更改发放账户的,请与参保所在区、市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提供相应银行的银行账号。
(四)各单位应留存生育津贴审批表原件备查。
(五)各单位在网上申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单位参保所在区、市医保经办机构反馈。
(六)单位申报成功后,可通过业务办理进度查询相关情况,如有疑问可与单位参保所在区、市医保经办机构联系。
(七)个人待遇发放情况可登录市医保局官网,点击“网办大厅”输入个人账号密码,点击“生育待遇明细查询”。
青岛生育津贴办理流程:
1、此证明供市内四区企业参保单位使用。
2、办理生育津贴需携带的材料:职工本人社保卡、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本人在本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户存折或借记卡、经办人身份证件,计划内流引产的持医疗机构证明(注明妊娠月份)。
3、办理时间:出院结算后每月1-15日。
4、办理地点:市内四区各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均可就近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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