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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是全薪还是基本工资
2024-12-10 15:31:29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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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是全薪,而不是基本工资。全薪就包含了基本工资和绩效以及奖金,所以育儿假是说的全薪,如果是拿固定工资的员工,那么育儿假期间就按照平常的固定工资来发放,如果是拿的计件工资,拿么育儿假期间的工资就要以休假前的三个月工资的平均工资来发放。
在育儿假的规定里面,凡是符合条件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之前,夫妻双方都可以各享受一定期限的育儿假,育儿假期间,用人单位要视员工为正常出勤,绩效、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都要正常发放。
育儿假虽然不是国家规定的,也不像产假那样可以凭借生育保险来领取生育津贴,但是育儿假期间的工资,用人单位也必须要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如果以病假、事假为由扣除员工工资,那么员工是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目前,根据当地卫生和卫生委员会公布的,在法定育儿假期间,所有员工按出勤率发放工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照常发放。员工申请育儿假,不得以任何形式扣除,分配主体主要是用人单位。一些地区也在考虑育儿假期间的人工成本分担问题,但仍处于探索阶段。
在具体的工资结算上,大部分地区法定育儿假的默认期限为考勤工资。
育儿假算是地区,所以期间的工资要正常发放,也因为是地区,每个地区不一样,育儿假的天数也就不一样,有的地方多,有的地方少。
北京和上海这样超一线的城市,育儿假是五个工作日,是不包含周末双休的,而四川、湖南、安徽、湖北等地,育儿假是10天,而重庆的育儿假规定要更宽一些。
重庆规定,在子女六周岁之前,夫妻双方可以各享受五至十天的育儿假,或者选择夫妻一方休育儿假到子女一周岁,而其他地区的育儿假规定都是子女三周岁之前,所以相对而言,重庆的育儿假享受的年份要更多一些。
育儿假虽然每年只有几天,但是是夫妻双方都有的假期,夫妻双方可以同时休,也可以分开休,双方的育儿假可以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分批次休完,但是要注意,当年度的育儿假必须当年内休完,是不可以累计到下一年度的,而且这里的年不是自然年,是以子女周岁来界定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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