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不给户口本的成员使用户口本可以到户籍科补办户口簿。居民若需要使用户口本办理业务,是建议跟户主进行协商领取到户口本再办理相关的业务的,若户主因为担心户口本弄丢或者担心被乱办理业务,公民可以提出让户主带上户口簿原件陪同到相关部门办理业务的。 若居民无法领取到户口本办理业务,是因为跟家庭有纠纷,户主因为不同意办理业务而不给予户口簿原件户员办理业务的,这个情况属于家庭纠纷,相关部门也是无法帮忙,只能户员跟户主好好协商以后领取到户口簿才可以办理业务。由于户口簿补办,是需要提供户主相关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证明才可以申请办理,因此家庭纠纷引起问题是无法通过补办户口簿来解决的,最后的方法还是跟家人好好协商。
1、发生家庭纠纷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进行调解。
2、如果发生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3、想办理相关手续,可以凭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户籍信息证明,加注用途,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章,一样作为当事人的户口本使用。例如当事人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可以在户籍证明上申请加注用于办理结婚证使用。
家庭纠纷首先和谐协商处理最佳,不管是夫妻还是父母都应无权扣押。如果协商沟通不了,去派出所咨询下,把情况说明,看看能不能把你的户口页单独打印发放一本。派出所是可以这样操作的,如派出所不同意,你可以向起诉,请求家人配合处理。不过这样一来,家庭纠纷和矛盾会加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