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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官父母60岁后有补助吗
2024-12-10 15:24:54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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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军人父母年满60周岁,每月可获得600元的补贴,军人配偶每月也可获得500元的补贴。
此外还有一个养老金,就是因公受伤或死亡的军人家属可以获得丰厚的养老补贴,最高的城市已经达到了37112元。此外,60岁以上烈士父母和18岁以下儿童也将获得补贴,每年根据每个城市的实际情况发放。
军人家庭也有基本生活补贴,而且这个补贴的金额还在增长。目前在条件相对艰苦的地区,甚至涨到每月2000元。军人家庭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也由拨付,发放金额根据基本生活补贴确定。家属探亲的路费也在补贴范围内,军人子女的教育费用也在补贴范围内。国家还将承担每人每月150元的补贴。
一、军人配偶免费医疗
《军人及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其规定内容具体如下:
在这一文件中就明确了,军人及相关人员在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待遇,界定军人跨军地就医的具体情形,打通远离医疗机构单位军人及其家属就近就便到驻地医疗机构就医渠道,实现军人配偶免费医疗、军官军士父母和配偶父母优惠医疗,继续实行军人、军人未成年子女免费医疗。
二、现役军官家属补贴
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军官家属的优待和补贴如下:
1、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①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
②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2、军人配偶荣誉金:军人配偶每人每月可领取荣誉补助金500元。
3、搬家补助费:因工作调动、移防等原因,需搬家的,按本人基础工资发放3一5千元。
4、现役军人配偶两地分居费:1000元/月。调整同一地级市的两地分居费,且临时到驻地外学习工作6个月以上的,夫妻分居两地生活的,享受两地分居费。驻地或执行任务地在国外的,每人每月增发500元。
5、物业补助费:按级别发放连排军官与中士至四级军士长(兵龄5-16年)每月160元;营职军官与三级军士长每月180元;副团军官、二级军士长每月200元;正团职军官与军龄26年以上一级军士长为每月230元。由于物业费是按照住房面积收取,随着住房面积上涨、物业费下一步也将有可能会现有住房标准上调,若上调,平均增长应在30%以上。
6、军人子女保教补助费:标准为每月500元,自2021年9月1日起,逐月随军人工资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条 国家建立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地方制定,财政给予定额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制定。
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
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服现役期间应当保留。
第五十一条 现役军官和军士的子女教育,家属的随军、就业创业以及工作调动,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
符合条件的军人家属,其住房、医疗、养老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待。
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第五十二条 预备役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致残、牺牲的,由当地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第五十四条 对退出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规定年限的,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十二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军士服现役满三十年或者年满五十五周岁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作退休安置。
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军士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军士退出现役,不符合本条第二款至第五款规定条件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自主就业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第五十五条 对退出现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其安置方式的适用条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 残疾军人、患慢性病的军人退出现役后,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按照、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负责接收安置;其中,患过慢性病旧病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当地医疗机构负责给予治疗,所需医疗和生活费用,本人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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