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营运车辆需要条件: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非营运车辆可以转营运车辆,按照从事客运经营和货运经营,需要符合营运条件条件。
营运车辆营运注意事项:做好车辆安全检查和保养维护,检查随车证件以及灭火器、三角牌、安全锤、车辆制动、灯光、转向等安全系统是否符合运行要求,轮胎规格是否合格、磨损正常等设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员、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玩手机,不开斗气车,系好安全带;注意保持安全车距,不占用应急车道;连续驾驶4小时,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非营运车辆包括营运客车和营运货车。营运客车用于运输商(查成交价|参配|优惠)务旅客,营运货车用于运输和租赁货物,直接或间接收取运费或租金。办理非营运车转营运车《道路运输的证》须备的资料:
(1) 与申请人相符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正、副证双面),并交验原件。
(2) 申请车辆的近期(半年内)综合性能检测报告书(车辆技术等级须达到二级以上)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广东省汽车货运营运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4)申请人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按开业程序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
规定: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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