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可以迁到朋友家。
一、但要经朋友同意且以朋友房屋为实际居住地,才可以将户口迁入。与房产权利人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不具有直系亲属、配偶、配偶的父母关系的常住户口居民,以该房屋为实际居住人同意。
二、户口迁移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三、居民转迁户口分为四大类,即有合法固定住所类、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引进的人才、亲属投靠类。如果手续齐全、符合办理户口迁移申报材料规定,机关一概不得拒绝办理。户口迁移落户只收相关工本费。
四、结婚迁移:
办理前提:带齐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要迁入地方的居委会写接收证明,到迁入的镇计生办写证明,到迁入当地派出所领表填表,再由教导员批字,到县户批字要写一份入户申请的,到迁出的居委会写迁出证明,到迁出的派出所注销户口,到回要迁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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