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可以携带医保卡/社保卡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共济账户手续,进行医保历年个人账户余额的划转即可,办理好相关手续之后,家人就可以使用医保共济账户了。比如说父母在药店购买药品的时候,可以直接使用绑定的儿女的医保卡支付药费。
医保共济账户只适用于医保卡历年个人账户余额,也就是只能用来支付药费、支付自费医疗费用、支付普通门诊费用等,而无法使用其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费用等,否则会视为骗保。
医保家庭共济: 医保家庭共济的意思就是医保共济账户,通过医保账户功能,将个人医保历年以来的账户余额都转给家人共同使用,但并非所有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用于医保家庭共济的,只有个人医保账户中的钱才能使用医保家庭共济。若是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话,就不能使用医保家庭共济了。参保人员医保可以在家庭使用。
1.参保人员由本人通过自助服务的方式,将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划转给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具体划转金额由参保人员本人自行决定。
2.共济后的个人账户资金,所有权同步转移,其使用、结转、转移、继承及所产生的利息等按照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3.授权人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转移给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也可以多个授权人转移给一个近亲属使用。
4.划转后,得到共济的近亲属可在定点医药机构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刷卡使用个人账户历年资金。
5.近亲属与授权人的社会关系真实性由授权人负责,如存在虚假信息,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授权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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