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河南焦作云台山的管理权限归那里?
2024-12-10 16:09:21 责编:小OO
文档

云台山北起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南到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境内,位于两省交界处,属于两省共享旅游资源。
1999年,山西陵川对河南云台山国家风景名胜区部分区域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山西方面认为,现在云台山景区的核心景区“小寨沟”全部属于山西,“老潭沟”属于两省共有资源。两省以老潭沟河中心为界。但是,河南方面坚持认为上述景点都属于河南。
2000年,民政部、水利部、建设部联合下发248号文件处理此事。其中规定:两省行政区域界线以双方1980年上报的行政区域界线为基础划定;为保持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的完整,用虚线将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的主要范围在图上标明;在行政区域界线和虚线之间的土地、山林、房屋、旅游设施等一切权属维持现状不变;双方要严格执行云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规定,服从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
山西陵川认为,248号文件核心是“维持既定事实不变,后续协商、合作开发”。
2004年3月,山西陵川开发商在上云台景区建设接待中心。河南修武派出警力阻止施工,在陵川至修武的跨省公路上设置岗卡,切断交通。双方矛盾迅速升级。
2004年4月27日,在给调查组的一份情况报告中,陵川县认为,河南修武曲解248号文件,单方面成立云台山“管理部门”,从未向陵川告知“云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侵犯其“知情权”和“管理权”。
按照建设部《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审查办法》相关规定,“对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风景名胜区,由涉及到的省级联合报”。山西陵川认为,河南云台山在报审时,从未征求山西意见。此外,248号文件所述“双方要严格执行云台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规定,服从云台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是说应服从双方共同组成的管理部门的管理,而非“陵川服从修武”。
此间,山西陵川建议双方共同成立管理机构实施管理,或者以边界线为依据,分而治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此,河南修武方面坚持既定事实,维持现状不变。
争讼不断损晋豫元气
2006年,陵川本土企业家郑书文看中陵川境内的云台山旅游资源,与当地签约,成立双泉巨瀑源头旅游开发公司开发“上云台”景区,但因地界之争一直不能开门营业。按照惯例,5月已是旅游旺季,但陵川上云台景区却是一片萧条。
29日,在陵川上云台景区内,10余公里长的景区公路自然延伸,景区大门、凉亭等附属设施初具规模。和山下河南云台山景区熙熙攘攘的游人相比,陵川上云台堪称门可罗雀。
郑书文介绍,2010年国庆节期间,公司举办竣工仪式。修武县、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分别发函,指责郑书文公司“在云台山规划范围内天瀑源头处修建旅游设施”,违反《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2011年3月,修武县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单方面在山西陵川外荒村、路工隧道分别设立门卡,中断通道,阻隔云台山景区游客进入山西境内。
至此,云台山和上云台彻底决裂。当地村民介绍,没有断路之前,山下云台山的游客乘坐缆车上山,进入陵川上云台,双方游客相互往来,互惠互利。如今,不仅游客无法上山,当地村民出行也得绕行山路,“山货、土产都卖不出去了”。
  因为边界之争,山西、河南均大损元气。有业内人士指出,晋豫山水相连,一脉相承。山西、河南各持己见,难以避免同质化开发、重复浪费、破坏景区完整等问题。现在,游客不论从河南进入,还是从山西进入,都只能看到云台山的局部。此前,河南云台山景区号称“亚洲第一高瀑”的云台天瀑曾出现断水,处在上游的陵川村民则不断上演“裸体维权”等事件,使双方深陷漩涡。
29日,在陵川县民政局,一份名为《山西省与河南省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附图显示,2001年6月18日,山西、河南明确两省边界。陵川县民政局行政管理股副股长刘保来介绍,上述地图显示,大致从老苍岭到香炉河一带地界勘定,山西、河南双方意见一致,没有异议。而这一段,“正是河南云台山景区深入山西上云台境内开发区域”。
对此,陵川县副徐浩、旅游姚君龙等人均表示,依据248号文件,晋豫两省的边界争议是不存在的,只是双方在管理、经营以及对文件解读上产生分歧。对双方来说,“合则两利,分则两败”。
山西抛橄榄枝未获明确回应
在山西晋城,类似的边界之争并非陵川县独有。晋城市政协委员程春明介绍,在晋豫两省交界处的云台山、碗子城、青天河等景区,山西晋城和河南焦作均存在旅游资源和边界之争。
陵川县旅游姚君龙表示,地界争议可以搁置。从实际情况看,陵川上云台如能和河南云台山合作,两地旅游资源共享,游客互通往来,对双方都有利,但这有待于更高层出面协调、沟通。陵川县希望双方景区开发公司先行沟通、协调,待双方初步达成一致,再介入其中。陵川有意合作开发,但河南方面并没有积极回应。
姚君龙强调,作为一个贫困县,陵川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方面投入乏力,因此旅游资源虽然丰富,但开发程度并不高。上云台面临的问题并非个例。
陵川县副徐浩介绍,对于云台山之争,陵川坚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针对双方开发、合作等问题,记者先后采访修武县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修武县旅游局等部门,当事各方分别以“领导不在”“无权管辖”为由拒绝采访。截止发稿前,并未收到任何回应。
法律依据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审查办法》
二、对于跨市、县的风景名胜区,由所在地协商一致后,由上级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对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风景名胜区,由涉及到的省级按规定程序联合报。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风景区内的交通、商业等服务项目,应当由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风景区规划,通过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经营者。
管理机构应当与经营者签订合同,依法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和营业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经营者应当缴纳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依法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风景区的保护和管理以及风景区内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损失的补偿。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