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这个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如果没有不服的,那么则由本人承担事故的所有赔偿。
交通事故负全责的情形:
1、当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辆的时候,选择反向行驶或者在人行道道上行驶,导致发生车辆之间撞击或者撞到人的情形。主要判断是由于不在规定的机动车道内行驶,是要负全责的。
2、面对一些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驾驶人没有合理地避让他们行驶,导致发生碰撞和急速刹车的,这时如果驾驶人的车载物品发生了掉落损坏、遗失的情况,驾驶人是自己负责损失的。因为我们国家有规定,对于紧急出任务车辆,驾驶员应当合理避让。
3、在有红绿灯的路口,驾驶员不按照红绿灯的指示进行驾车,一意孤行闯红灯,导致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4、驾驶人在倒车的时候,没有注意车子后面是否有行人和前进的车辆就直接进行倒车,导致撞到行人受伤或者撞到其他行驶车子的时候,需要自己负责。
5、驾驶人在规定的机动车道内行驶,由于自己车速过快或者强制超车的原因,与同一个方向行驶的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其他车辆损伤或者自己车辆单方面损伤的,这与他人没有任何关系,自己负全责。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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