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重复起诉怎么处理
2024-12-10 16:14:33 责编:小OO
文档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可以裁定不予受理。重复起诉是基于同一个事实和理由而提起的诉讼,或者就同一案件向两个提起的诉讼,如果遇到重复起诉的,可以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如果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生新的事实,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依法受理。
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另外,根据《民事上诉讼法》以及司法解释和《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重复起诉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已经受理的,也应当作出驳回起诉裁定。
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含义:
第一,当事人不得就已经向起诉的案件重新起诉;
第二,一案在判决生效之后,产生既判力,当事人不得就双方争议的法律关系,再行起诉。
从角度讲,就是不得再受理。所谓“一事”是指同一当事人,就同一法律关系,而为同一的诉讼请求。因为这个同一事件已在受理中或者已被裁判,当然就不得再起诉,也不应再受理,避免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也避免当事人纠缠不清,造成讼累。
重复起诉的认定:
对于重复起诉,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认定有一些区别。
1.行政诉讼中重复起诉的认定: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构成重复起诉:
(1)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2)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3)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被前诉裁判所包含。
2.民事诉讼中重复起诉的认定: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1)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2)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3)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构成重复起诉的前提条件之一为:有一个诉讼(前诉)对当事人的诉讼事项正在处理,或已经对当事人的诉讼事项进行实质处理,没有提起另一个诉讼(后诉)之必要性。
换言之,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已经或可能在前诉中得以实质处理,参照或等待前诉的处理结果即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