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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报销生育险需要什么材料
2024-12-10 16:12:40 责编:小OO
文档

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资料
(一)基本资料:
1、原始收费收据(原件)
2、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3、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委托他人代办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险原件)
5、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开记工行、建行、农-行、中-行)
(二)补充资料
(1)报销市外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需补充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所属参保单位证明、孕产妇手册或孕检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验原件)、结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报销市外分娩住院医疗费用需补充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所属参保单位证明、孕产妇手册或孕检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验原件)、结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住院病历(需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首次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复印件1份)。
(3)报销市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需补充提供:结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节育手术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验原件)、计划生育证明(限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术)、住院病历(需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首次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复印件1份)。
报销标准
生育医疗费用
1、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照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2、单胎顺产:2700元;
3、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
4、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例36元,含节育器费;
2、流产术(压吸宫):每例102元;
3、流产术(钳刮术):每例180元;
4、中期妊娠引产术:600元;
5、药物流产术:96元,含药物费;
6、皮下埋植术:每例115元,含药物费;
7、输卵管结扎术:每例240元,含住院费;
8、输精管结扎术:每例120元;
9、输卵管复通术:每例2400元;
10、输精管复通术:每例186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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