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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儿童社保缴费时间
2024-12-10 16:15:00 责编:小OO
文档

9月1日至9月30日。
一、参保范围与条件
(一)本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的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含中专、技校、职校、特殊学校)的在籍在册学生(儿童)。
(二)本市户籍的学龄前未入托入园儿童(包括《上海市居住证》达标准积分人员的同住子女,下称“积分达标人员子女”)。
(三)本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下(指200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未入学残障少儿与辍学学生(包括积分达标人员子女)。
(四)本市户籍的20周岁以下(指200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第1年复读的高中复读生(包括积分达标人员子女),并能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须为全日制,且学时为1年)。
(五)本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下已参加2022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保”),在外省市(含港澳台地区)、国外就读的学生。
(六)本市户籍人员的0-5周岁(指201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未入托入园、暂未报入本市户籍,且已参加2022年度居保的子女。
(七)上海市农场管理局下属农场(白茅岭农场、军天湖农场、上海农场、川东农场、海丰农场、黄山茶林场),宝武集团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子女中,具有上海户籍,在当地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儿童),与长期在当地居住的18周岁以下散居少儿。
(八)在沪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国际学校)就读的学生。
(九)以下人员不属于参保范围:
1.已参加“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保”)的人员。
2.上文“参保范围”以外的其他人员。
二、收费标准、时间及方式
(一)收费标准
分两个年龄段:0-5周岁每人每学年150元,6周岁及以上每人每学年130元。
(二)缴费时间
1.集中参保缴费时间: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参保缴费期截止后,符合参保条件的续保人员,可申请补缴参保,按年度标准缴费,并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互助基金待遇。
2.学年中途新符合参保条件人员缴费时间:
⑴符合参保范围第(二)、(六)条的新生儿,即具有本市户籍、或为积分达标人员子女、或为本市户籍人员已缴费参加当年度本市居保的非沪籍子女,在出生后的两个月内参保,按年度标准缴费,逾期不可补办。参保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⑵学年中途户籍迁入本市、新办妥《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下称“积分通知书”)的少儿,可在迁入户籍、积分通知书出具的一个月内办理参加互助基金手续,按年度标准缴费,逾期不可补办。参保后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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