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是在原始社会解体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奴隶制国家。随着原始公社制度的废止,父权家长制家庭成为一种新的社会力量,成为夏朝王权与贵族阶层的基础。夏朝的王室与贵族通过血缘关系进行组织,并且在分封时不仅保留原有的姓氏,还根据封地建立了新的氏族。这种制度下,贵族之间的关系是以姓氏为纽带的宗族关系。
商朝的政治文化深受神权观念的影响。商朝统治者重视鬼神,认为国家的统治是依据上帝鬼神的意志。在法制方面,商朝的法律思想在夏朝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更加注重“神”的作用,尤其是祖先神的作用。这种天命观使得商朝人对鬼神极为迷信,商王自称为天子,显示了对天命的敬畏。
西周时期,周公为了加强对全国的统治,实施了大规模的分封。诸侯国模仿王室的,建立了地方性的政治机构,组建了和监狱,但其规模和地位受到了严格的。周武王征服了许多小国,建立较大的侯国,并强迫这些小邦国接受周朝的分封制度。周朝将诸侯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爵位的划分依据是诸侯与周王室的亲疏关系。
为了巩固其统治地位,周王采取了“众建诸侯、裂土为民”的。这一制度不仅加强了集权,也稳定了地方秩序。在经济方面,“井田制”是周朝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也是贵族生存的经济保障。农业依然是社会经济的主要部门,为社会提供了基本的粮食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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