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
按过错程度区分。
依据现行法律,医疗事故中的医疗过失行为可依责情轻重划分为四种情况:
1、全责:
即事故全部由医疗过失导致。
2、主责:
医疗过失对事故影响占主要地位,其他因素为辅。
3、次责:
其他因素是主要原因,医疗过失仅起辅助作用。
4、轻责:
医疗过失在事故中影响较小,其他因素为主导。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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