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嫌诈骗实施入狱之后,受害方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追偿损失,这是应予支持的。
按照现行法律,侵犯人身权益导致损失需赔偿合理的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及营养费等医疗与康复相关费用,以及由于误工所产生的收入损失。
若致人伤残,需另负赔偿责任,包括协助器械使用费以及残疾赔偿金。
故此,诈骗行为必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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