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纳税人需对税务登记信息进行修改时,应前往原有税务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其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办结期限为自工商部门完成变更登记之日算起的30个工作日内。
其次,所需申报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
(1)工商登记变更表与新版工商营业执照;
(2)关于变更事项的相关证明文件;
(3)税务机关颁发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含正本、副本以及登记表等);
(4)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步,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
若纳税人所提交的变更资料完备且真实,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税务机关将在收到表格的当天予以处理;
如有不足之处,税务机关会要求纳税人补充完善。
最后,税务机关将在收到完整的变更申请后的当天完成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如果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上的所有信息均需要变更,税务机关将按照变更后的信息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反之,仅税务登记表上的信息有所变动,则无需更换税务登记证件。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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