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离婚时房产处理方式解析
2024-12-01 11:47:09 责编:小OO
文档

依据相关法律及惯例,有特殊约定者,应依约执行;
无明确规定者,遵循如下原则:
1. 若一方全额购房并登记于己名之下,则属其个人财产,除非另行约定,否则离婚时不作分割。
2. 若一方全额购房但登记于双方名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离婚协议无法达成共识,将予以分割。
3. 若在登记前以贷款方式购得房产,且登记于一方名下,但由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婚后房产增值与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另一方可就此部分提出分割请求。
4. 夫妻婚后以共同财产购置之房产,无论登记于何方名下,皆属共同财产。
5. 一方父母为子女购置之房屋,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予,属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否则离婚时不作分割。
6. 双方父母出资全额购房,登记于一方名下者,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登记于双方名下而未约定份额者,视为共同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