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系统的运行过程涉及多个阶段,包括议案的提出、审议、表决与公布。
2. 制定系统的核心职能包括问题确认、目标确定、方案设计、抉择以及对进行合法化处理。
3. 问题确认是对于问题的察觉、界定和描述,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
4. 目标确定是在基本思想指导下选择目标,以确定制定和实施所要达到的社会效果。
5. 方案设计是为了实现目标而进行的活动,包括计划、方法、路线、步骤、手段和措施的策划。
6. 合法化是将方案审查、通过、批准、签署和颁布的过程,确保其获得合法地位。
7. 合法化在制定中具有重要地位,体现在它是决策民主化、法制化的体现,并满足依法治国的需要。
8. 经济环境对公共制定和执行产生制约和影响,直接主体包括国家的代议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政党和领导人。
9. 经济环境是公共制定的基本出发点,提供系统运行所需的工具和资源,影响目标取向,并塑造导向、调整范围、运作方式和质量。
10. 系统的运行步骤涵盖利益输入、综合、形成、发布、执行和反馈,确保的有效实施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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