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户口簿,但不可以仅凭户口簿的残缺部分办理。在办理农村合作医疗时,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 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2. 户口簿及其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办理程序如下:
1. 本人申请并主动缴纳合作医疗款。
2. 村委会审核并向乡镇合管站提交筹资花名册、筹资票据。
3. 乡镇合疗办复查,审核合疗筹资表,并向县合疗中心提出申请签证。
4. 县合疗经办中心审核无误后,办理签证、盖章、登录,以完成确认。
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所需资料包括:
1. 门诊报销所需资料:门诊、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2. 住院报销所需资料:住院、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他相关证明。
3. 门诊特殊病报销所需资料:门诊、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
4. 办理特殊病种所需资料: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相关化验报告单、两张照片。
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如下:
参保户备齐报销所需资料后,交给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审核后,报送给镇合作医疗联络员。镇联络员再将资料送给区农易办结报中心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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