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
根据法律,离婚协议书需明确自愿离婚及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共识。
婚姻登记机关对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询问情况后,如确系自愿离婚且对上述事项达成共识,应立即登记发放离婚证。
由此可见,离婚协议须在登记离婚后方生效应;
涉及子女抚养,则须达成分歧解决方案方可办理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规定了离婚登记程序,即婚姻登记机关确认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共识者,予以登记发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弭,父母离婚后仍享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未满2岁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
已满2岁但父母无法就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的,由依据最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裁决;
8岁以上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相关法律规定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