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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罚款是否代表已宣判?
2024-12-15 17:24:49 责编:小OO
文档

通常情况下,要求当事人缴纳罚金即意味着已作出判决。
然而,个别案件可能会因确保罚金执行率以及考察被告人悔罪态度而先行下令缴纳罚金。
对于所判定的罚金刑,若被告未能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缴纳义务,可强制其继续缴纳。
如被告无力全额交付罚金,无论何时发现其具备可执行财产,均有权随时追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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