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流程:
欲缔结夫妇之意向者,携带必要证件至常住户籍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即可。
(二)填写声明书:
当事人需亲临登记现场,各自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依法签名:
当事人需在婚姻登记官注视下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的“声明人”一栏签字或按指纹。
(四)审核与登记:
婚姻登记机构会对当事人所提供的证件及声明进行严格审查,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则予以登记。
复婚登记手续完成后,原离婚证或判决书(或调解书)将被撤销,并发放复婚登记证,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五)颁发复婚登记证:
复婚登记手续完成后,原离婚证或判决书(或调解书)将被撤销,并发放复婚登记证,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