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后,无论是否为过错方,均有权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若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过错方同样具备直接抚养孩子的资格。
然而当双方无法就抚养问题达成共识的时,将遵循有益于孩子利益的原则进行裁决,并在此过程中充分斟酌过错方的过失行为。
通常而言,尚未年满两岁的幼儿,应优先由母亲负责抚养。
对于年满两岁的儿童,若家长双方未能就抚养事宜达成协议,则由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
而对于已经年满八岁的孩子,应当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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