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中关于辞退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些特定情况包括:
- 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工作,也无法适应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 劳动者因能力不足,经过培训或岗位调整后仍无法胜任工作;
- 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未能就合同内容的变更达成一致。
在上述情况下,用人单位除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2.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应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如下:
- 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 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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