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处理交通违章的流程具体如下:
首先,当交通违法行为人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简易处罚决定书时,应携带决定书的第三联(交银行联),在决定书开具之日起的15天内前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如果超过此期限仍未缴纳罚款,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收滞纳金,但加收的滞纳金总额不得超过原罚款数额。
其次,若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了机动车,违法行为人需要携带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扣留或无驾驶证的情况则需携带身份证)、以及机动车行驶证(或购车和合格证),在15天内前往分局或交警大队的处罚窗口进行处理。
再者,当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下违法信息时,违法行为人或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以在得知违法信息后,携带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分局或交警大队的处罚窗口接受处理。
最后,处理完毕后,违法行为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罚款,以确保交通违章记录能够被及时清除。
总之,安徽省安庆市的交通违章处理流程较为规范和明确,违法行为人应严格按照流程操作,以免因疏忽导致额外的罚款或其他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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