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性婚前购置房产,享有其婚前财产权属,即为个人财产;
根据一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之原则,即便女性婚后与伴侣建立婚姻关系,此房产亦归属女方单独所有,不参与夫妻共有财产分配。
2、因此,女性婚前购买的房产应被视为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均不会改变其所有权性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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