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和美国智能迟缓协会(AAMD)的标准,智力残疾被划分为四个级别,分别依据智商(IQ)和适应行为来确定。
一级智力残疾,即极重度智残,智商值在20或25以下。患者适应行为极为低下,面容显得呆滞,终生生活完全依赖他人照料。他们的运动感觉功能极差,仅能在下肢、手及颌的运动方面有反应。测量智商时,采用的量表包括斯坦福-比奈量表和韦氏量表。
二级智力残疾,即重度智残,智商值在20-25或25-40之间。这类患者适应行为较差,即使经过训练,生活自理能力仍然有限,需要他人长期照料。他们的运动和语言发育较差,与人交往的能力也相对较弱。
三级智力残疾,即中度智残,智商值在35-50或40-55之间。患者的适应行为不完全,生活技能不完全,能够部分自理生活,也能做一些简单的家务劳动。他们具有一定的卫生安全常识,但阅读和计算能力较差。在环境辨别能力方面,他们表现较差,能够通过简单方式与人交往。
四级智力残疾,即轻度智残,智商值在50-70或55-75之间。患者的适应行为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具备一定的实用技能,能够自理生活,承担一般的家务劳动或工作。他们在指导下能够适应社会,经过特别教育,可以获取一定的阅读和计算能力。他们对周围环境有较好的辨别能力,并能够比较恰当地与人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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