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婚后购房,不论房产证上仅一人姓名,皆视为共同财产。
如离婚,得房者需按市价支付对方货币补偿;
若房屋售出,收益应平均分配。
若两人均欲购得此房,可竞价而定,另一方则按市价获得补偿。
如婚后双亲出资购买并以一方子女名义登记,则该房产视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比例分享,据此划分各自权益。
通常,下列情况下的房产会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1. 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共有资产购买的房产;
2. 一方基于继承或赠与而得到的房产;
但如果附有明确说明归某一方所有者除外;
3. 在婚前购买,但产权证书上是夫妻双方姓名的房产;
4. 一方原本个人所有的房产,但经过协议后成为夫妻共有财产;
5. 在婚姻期内,夫妻双方的父母为他们购买的房产,除非双亲明确表示仅归某一方所有。
共同财产,即法律认可的夫妻在共同生活中所拥有的财产。
包括物质、资金及抽象财产等,在分配时依据国家规定的度量标准进行评估。
常见的共同财产类型如下: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属于某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此外,夫妻或即将成为夫妻的当事人,若想使财产约定具有法律效力,须满足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所需的有效条件。
首先,当事人双方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再次,当事人亲自实施行为,不得代理;
最后,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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