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的是,即使您暂未入住的房产亦需缴纳物业管理费用,这是由合同约定所决定的。
物业管理方据此履行他们的责任并提供公共性的物业服务,小区整体的管理成本不会因个别业主不在而降低。
因此,业主有责依照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管理费用,以此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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