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继承人撤销放弃继承之权利,应视情况而定,由司法部门依据其所提具体缘由进行评估和裁决。
遗产分配后,若有人反悔曾做出的放弃继承声明,一律不予认可。
在遗产分配之前,弃权者如果表示愿意继续享有继承权,则必须以书面形式表达;
如未发表任何声明,将被视为已经接受继承。
对于遗嘱赠与的受益人来说,在得知自己获得了遗赠后,必须在60天内明确表达接收或放弃的意愿;
若逾期仍未表态,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遗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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