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若女方并未直接照看孩子,则需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如子女由某一方负责直接抚养,那么另一方有义务负担一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用。
具体费用的数额及支付期限,可由双方协商决定;
若无法达成共识,则由人民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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