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公司设立之后,股东不得随意撤资,故股东退出投资通常并不采取直接返还资金的形式。
通常而言,股东退出的途径如下:
1、股权转让,这是多数公司会采用的办法,操作简便快捷;
2、削减注册资本,此行动须按照既定的决策程序和会议流程执行,并需公示并通知债权方;
3、公司回购,当符合特定情形时,股东可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但需留意相关法律规定;
4、清算,即通过公司解散或破产清算,此种方式较少采用,仅在公司无法正常运营时考虑。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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