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是从定立承诺开始,决定债务人承担义务的时间表,不可暂停、改变或延期。
债权人可与担保人协商制定保证期间,但如提前于主债务偿还或与之同时结束,则视作未达成协议;
若无明文规定或含糊不清,保证期间将从主债务到期日起算,为期六个月。
当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偿还期限无法达成共识时,保证期间将从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偿还请求的宽限期结束后开始计算。
【相关延伸】问:
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有何差异?答:
1.责任产生的条件不同按份责任的产生无需特别条件,与普通民事责任产生的原因相同,皆因责任人违反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所致。
2.责任效力的差异在按份责任的效力中,仅存在权利人和各责任人之间的关系,且各责任人仅需对自身应承担的责任部分负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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