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应尽父母赡养责任,其含义为子女需在财力及生活上给予父母必要支持。
赡养义务内容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顾以及心理抚慰三部分;
1. 经济上供养是扶养有力之成年人在父母无财产、或财产不足以支撑基本生活需求之际,需为老年人供应必需的生活费用。
若子女与其父母同住,则需提供必备住所、食物、衣物等生活设施;
不能或不愿同居的子女,仍需向父母提供必要赡养费。
2. 生活上照顾即协助年岁较高且身体下滑的父母;
3. 心理抚慰系指关怀父母身心健康。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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