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析:关于处理家产问题所需时间的具体问题,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收到财产保全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财产保全的申请费根据财产数额来计算,最高费用不超过5000元。
二、法条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规定,申请执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以及申请保全措施,均需交纳申请费。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可应当事人申请或自行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可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将驳回申请。对于情况紧急的案件,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执行。
第九十三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如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不可弥补的损害,可以在起诉前向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需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将驳回申请。接受申请后,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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